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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

  时间: 2022-09-28      282     分享:

引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制度,主要适用两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二是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当上述情形后续引发纠纷时,作为用人单位除了以不存在劳动关系、已签订劳动合同等作为抗辩点外,更多的就是进行时效抗辩。本文将以案例方式对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问题进行简要释解。

案例介绍

2006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2日冯某(被告;上诉人)至延安某公司(原告;被上诉人)处工作,被告在原告处工作期间,原告未为被告办理并交纳社会保险,也未与被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9年6月2日原告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关系,后被告再未上班。另原告离职前月工资为1800元。之后被告因缴纳养老保险等争议至延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9年12月31日,该委作出延劳人仲案字(2019)第***号裁决书,裁决:一、由被申请人公司为冯某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冯某在被申请人单位工作期间(2006年4月至2019年5月)的养老保险费,其缴纳标准、比例及金额以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核定数据为准,其中所产生利息由被申请人承担;二、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19800元;三、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失业金36720元;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请求事项。被告不服该裁决,故而诉至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被告从2006年4月开始在原告处工作,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从用工之日满一年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被告于2019年申请劳动仲裁,超过法定仲裁时效,故对原告诉请无须向被告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后冯某上诉至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19800元,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一年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因提供劳动而从用人单位应得的收入,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用工后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的惩罚性措施,其性质不属于劳动报酬,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处罚,不适用拖欠劳动报酬仲裁时效的规定,仍然以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一年的仲裁时效。上诉人2006年4月开始在被上诉人处工作,直至2019年才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上诉人的该主张超过了法定仲裁时效,不能得到支持。

裁判规则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实践中陕西很多法院对于二倍工资中加付的一倍工资的认定为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需承担的一种惩罚性赔偿责任,并不属于劳动报酬,适用劳动争议的一般时效。因此,用人单位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从二倍工资终止(即补签劳动合同或入职满一年)之日起计算。当然也有法院按照劳动关系终结之日起算,并且很多省市已就该问题做出另行解答,因此裁判规则还应结合各地具体规定。

其他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27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未提出超过仲裁申请期间的抗辩,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实体裁决后,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又以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仲裁时效抗辩,又以仲裁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而用人单位如未在仲裁阶段提起时效抗辩诉讼阶段以此抗辩的将不被支持

 

结语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后,应在一年的时效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有的劳动者怠于行使权利,导致最终无法取得应得的工资、加班工资等。劳动者入职后,若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之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劳动者能主张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时间段为其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到劳动合同实际签订之日或到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最长不会超过十一个月。劳动者若发现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及时就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进行权利主张,若该主张超过一年仲裁时效且单位以仲裁时效为由提起抗辩,则劳动者的该项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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