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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探析

  时间: 2022-08-17      263     分享:

股权激励的定义是,在企业对股权激励授予的对象选取一定时间长度的考核期限,对目标人群授予一定的企业股权、标的期权或模拟股票,让被激励人具有主人翁意识,与企业共进退,和企业绑定为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帮助企业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目标。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有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两种,对于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则比较灵活,具有较强随意性,一般来说,常见的股权激励类型有以下几种:

虚拟股权

主要是指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股份,虚拟股权持有人一般仅享有对应的分红权和股份增值权,没有所有权、表决等,不能转让、出售、用于抵押等,在离开企业时自动生效,一般不产生股权变动,不影响股权结构,并不是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股份。


限制性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销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非上市公司称为限制性股权,一般在股权激励协议中附加一些限制条件,同时约定回购条件等,则可以实现与限制性股票类似效果。



股权期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对于非上司公司来说,激励对象获授的股权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权期权在规定的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权利


业绩股权

指在期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考核期结束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权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权


干股

 即不出资占股情形,根据获得赠与股份的方式不同进行判断,如果仅由受赠人与赠与人签订类似《股权赠与协议》而获得的股份,一般无须出资、无表决权等,仅享有分红权,其是虚股的一种类型;但部分公司干股的受赠人,为工商登记在册股东,实际享有同等的股东权益。


    针对以上不同类型的股权激励模式,实现股权激励的方法也不尽相同,主要有个人直接持有、代持、持股平台等方式。个人直接持有是最直接的;代持是指让别人出面代替自己持有,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以协议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股东之实,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之实;持股平台主要是指以股权激励为主要目的是有限合伙,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股权激励中退出方式一般包括强制退出、允许退出、选择退出。强制退出一般是指在预先设定条件发生时,股权回购方应当回购激励对象所获得的股权,同时不再授予未成熟的股权。允许退出是指在预先设定条件发生时,激励对象有权选择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有权选择对于未成熟的股权不行权。选择退出是指在预先设定条件发生时,股权回购方有权选择是否回购激励对象所获得股权,或是有权不再授予未成熟的股权。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股权激励方式有相应完善的规章制度约束,而对于未上市公司而言,在参照上市公司模式的基础上,也具有较大的操作空间,因此衍生了多种不同模式,具体模式需要结合股权激励协议进行认定,要真正达到股权激励的目的,所有的股权激励都面临一个问题,需要设立科学的考核目标,具体因公司、岗位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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