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当今社会公众的婚姻家庭观念和家庭投资渠道的日趋多远化,许多家庭的财富因此快速增长。当婚姻出现矛盾、感情破裂,最终走向离婚时,夫妻双方不仅仅关注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婚内债务的也成了另一个重点争议问题。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定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个人赌债或被诈骗负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捕鱼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在双方离婚后,该债务依然没有清偿,在双方离婚后,该债务依然没有得到清偿,法院能否将该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将夫妻中的另一方作为被执行人?
:对于此种债务,不经法院的改判不应直接推定所负债务为夫妻债务,直接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既影响判决的既判力,又剥夺另一方的诉讼权利。因此法院在办理可能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安监室,既要注意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又要注重保护未共同举债的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利。
?夫妻双方离婚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的约定有效吗?
: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并不因离婚而消除,虽然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但仅对个人有效,对外并无效力。在承担责任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原则是共签、共利、共意。
共签: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款,或夫妻中一方的借款合同,另一方在事后签字认可该笔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共利:夫妻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共意: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夫妻的另一方承担,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债权人证明了该债务是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