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齐喜报|我所成功入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
为进一步完善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规范化管理,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破产管理人名册动态管理工作。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经严格审核和公示,将我所列入破产管理人名册。
此次入选破产管理人名册,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我所法律服务水平、特别是破产业务办理能力的充分肯定。陕西宣齐律师事务所将以此次入选破产管理人名册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法律服务水平,广泛深入参与企业破产案件办理工作,为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广大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贡献智慧和力量。
新闻多一点: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由该企业或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通过企业破产程序,完成企业债权债务重整或清算,使一时困顿但仍具有经营能力的企业重获新生、轻装上阵,使已不具有存续条件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案件中,在人民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及其财产,负责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保管、对其债权债务进行管理、处分的专门机构。
关于宣齐:
陕西宣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12月,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宣法弘德·修齐治平”作为发展使命。为确保法律服务质量,律所成立了破产清算业务部、公司金融业务部、房地产建筑业务部、知识产权业务部、民商事争议解决部、刑事业务部、婚姻家事业务部、政府事务部等专业部门,并配备了业务经验丰富、理论基础深厚、专业水平精良的优秀律师,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